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双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24********14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524民初919号 |
案号 |
(2020)甘0524执1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雷双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给付原告杜喜德劳务费31199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8元,减半收取3140元,由雷双得负担3000元,由杜喜德承担14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