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21********3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921民初4035号 |
案号 |
(2020)鲁0921执6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郭锋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泰安烟农公司货款56256元及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二、被告郭锋一次性偿还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4000元。案件受理费633元有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