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龙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601********23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1102民初2153号
案号
(2020)黑1102执4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龙江给付原告借款70000元,利息67200元;二、被告程艳斌、关福荣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艳斌3044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王龙江、关福荣、程艳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4-03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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