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成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104********5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1民再22号 |
案号 |
(2021)黑1182执13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田成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赔偿袁站纯、陈念信各项经济损失32569.41;一审案件受理费16500元,二审商务费5414元(实际收取10097元,应予退还4683元)。袁站纯、陈念信负担9204元,谷连生负担8897元;张晓影负担1779元,田伟成负1017元,曲新负担101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2-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