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01********3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01民初2820号 |
案号 |
(2020)新2301执21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崔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唐玉萍借款本金75000元;二、被告崔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唐玉萍支付借款利息296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92元,公告费400元,合计2792元,由被告崔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