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01********03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新2301民初6016号 |
案号 |
(2022)新2301执4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郭刚借款本金为500,000.00元,利息72,633.33元(利息截止至2021年2月20日止),律师代理费30,000.00元,合计金额为602,633.33元,此款被告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原告偿还200000元,于2022年1月1日前向原告偿还200000元,于2022年4月1日前向将剩余案款全部付清;二、被告郭刚还应以借款本金余额5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15.4%的年利率,支付自2021年2月2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产生的利息,直至清偿为止;三、若上述任意一笔款项被告郭刚逾期偿还,则原告王玉峰可就本案全部未履行案款申请强制执行;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10026元,减半收取计5013元,由被告郭刚于2022年4月1日前支付给原告王玉峰。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