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60027********51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琼9023民初2391号
案号
(2020)琼9023执11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澄迈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罗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0000 元、利息 2188.85 元,两项共计 22188.85 元;以及偿还自 2019年 10月 2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以借款本金 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4.4%计算);二、被告王海陆对上述被告罗娟应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澄迈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0-07-16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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