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荣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23********29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琼9002民初820号 |
案号 |
(2020)琼9002执13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终止原告冯菁与被告沈荣海于2016年9月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16(冯沈租赁)第0901号】;二、限被告沈荣海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冯菁支付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的房屋租金85800元;三、限被告沈荣海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腾空原告冯菁名下坐落于琼海市嘉积镇德海路(原朝标路)玉泉丽都小区大门西侧第四间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海房权证海字第34494号),并将房屋返还给原告冯菁。案件受理费1946元,由被告沈荣海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