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401********14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琼9002民初1132号 |
案号 |
(2020)琼9002执10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薛瑞君、韩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符史永偿还货款660600元和借款400000元,合计10606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345元、诉前保全费5000元以及公告费1170元均由被告薛瑞君、韩涛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