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玉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32525********25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青2525民初127号
案号
(2020)青2525执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玉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马志杰借款本金160000元及其利息24000元(其中利息5000元已付)。案件胡搜浪费3998元、公告费600元,以上共计4598于昂,由被告赵玉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青海
立案日期
2020-03-25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