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乔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82********06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602民初9121号 |
案号 |
(2020)鲁0602执3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姜晓军、乔莉于2019年4月30日前归还原告张春雪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11342元(计算至2018年10月31日);二、被告姜晓军、乔莉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归还借款本金为基数,仍按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利息给原告张春雪;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445元、保全费3064元,共计7509元,由被告姜晓军、乔莉负担,限两被告于2019年4月30日前迳付给原告张春雪。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2-18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