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华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481********03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481民初265号
案号
(2020)鲁1481执11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宋清山、苏东秀、宋华涛、刘宁宁于2018年9月底偿还利息122670元,余款50万元及相应利息(按月息2%计算自2018年1月7日至付清之日止)于2019年9月底一次性全部付清;二、被告张爱华对以上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10027元,减半收取5013.5元,由被告宋清山、苏东秀、宋华涛、刘宁宁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9-02
发布时间
2020-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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