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文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621********29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621民初398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0)桂0621执1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何文杰、林日葵偿还原告上思永福置业有限公司借款50000元,于2019年6月17日支付15000元,剩余的35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二、如果被告何文杰、林日葵不按上述期限偿还原告上思永福置业有限公司借款的话,则被告何文杰、林日葵除偿还原告上思永福置业有限公司上述借款本金之外,还需向原告上思永福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以35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1日起至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三、原告上思永福置业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5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何文杰、林日葵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