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孔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923********33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2923民初1318号 |
案号 |
(2020)甘2923执9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孔克俊、豆卓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永靖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本金400000元及截止2019年4月1日的利息187484.81,并按年利率14.98%付上述本金自2019年4月2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的利息。孔小平承担连带责任。未按约定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37.5元由孔克俊、豆卓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