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申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424********32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403民初3130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晋0403执7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申燕、申健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共计1080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申燕、申健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5-08
发布时间
2020-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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