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申宏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481********28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406民初374号 |
案号 |
(2021)晋0406执6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申宏亮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高勇亮借款7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以70000元为基数,自2009年9月2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9.7%计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