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霍城县众源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36540********3X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4023民初1168号
案号
(2020)新4023执1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 一、被告霍城县众源食用菌种植合作社、李祥共欠原告霍城县清水河镇人民政府212,300元债务,于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12,3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21年3月31日前还100,000元,若逾期支付,按年息10%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由2242元,由原告霍城县清水河镇人民政府承担1121元,由被告霍城县众源食用菌种植合作社、李祥承担112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3-10
发布时间
2020-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想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654023MA775B3X22
登记机关
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清水河镇花果山设施农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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