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奎屯姑苏钢结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540********02X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4003民初1371号 |
案号 |
(2022)新4003执2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奎屯姑苏钢结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陈飞支付货款33,845元及利息4516.64元;二、被告奎屯姑苏钢结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陈飞支付公告费71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3元(原告陈飞已预交),由被告奎屯姑苏钢结构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林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00357623802XU |
登记机关 |
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奎管处五公里社区A区(独克公路五公里200米)以西23米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