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宾明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28********17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1321民初979号
案号
(2019)桂1321执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忻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广西腾龙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忻城县分公司偿还向申请执行人忻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付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利息。(2)如果被执行人广西腾龙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忻城县分公司不足额偿还上述借款本息,该不足额偿还部分,由被执行人广西腾龙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偿还。(3)被执行人冯雨薇、宾明东、张海连对被执行人广西腾龙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忻城县分公司尚欠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利息负连带清偿责任。(4)负担案件受理费12426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申请执行费824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忻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9-04-18
发布时间
2019-07-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桂1321执89号
立案日期
2019-04-18
执行法院
忻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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