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军付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425********1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482民初4910号
案号
(2020)豫0482执38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汝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宋军付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平顶山市鼎基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159805.8元及利息9588.35元;二、案件受理费1843.5元,保全费1367元,由被告宋军付承担;三、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执。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汝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6-09
发布时间
2020-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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