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浙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90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91民初223号 |
案号 |
(2020)冀0691执2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宋涛、童永华向保定市众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7245580.9元、保单费7400元及逾期利息(以7245580.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20年1月14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二、河北浙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1260元,由宋涛、童永华负担;保全费5000元,由宋涛、童永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泮方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0559098184G |
登记机关 |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天鹅中路4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