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881********0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14民初17221号 |
案号 |
(2020)辽0114执44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许龙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向沈阳新星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681元;许龙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向沈阳新星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案件受理费8113元、保全费279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许龙负担140元。公告费6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9-29 |
发布时间 |
2020-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