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俊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12********67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327民初5978号
案号
(2020)鲁1327执12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莒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俊龙共计欠原告陈常旭16200元。被告胡俊龙自2019年12月起,于每月最后一日前偿还原告陈常旭借款2500元,直至全部借款偿还完毕。若被告胡俊龙未按照上述约定期限履行任一期支付义务,则被告胡俊龙须另支付给原告陈常旭违约金2500元,原告陈常旭可就剩余全部未偿还借款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205元,减半收取计103元,由被告胡俊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03
发布时间
2020-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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