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6********2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826民初2147号 |
案号 |
(2020)鲁0826执6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微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予原告肖莉娟与被告卢明离婚;二、原被告之子卢科兵由被告卢明抚养,原告肖莉娟不负担抚养费;三、共同财产增建的房产(二层四间房屋)、电动三轮车一辆、笔记本电脑一台、空调一台归被告卢明所有;原告肖莉娟持有的存款2万元归其所有;被告卢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肖莉娟财产分割款2万元;三、共同债权1万元原被告各享有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肖莉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微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