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育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229********0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924民初151号
案号
(2020)闽0924执5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寿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沈少斌、刘育忠双方确认结欠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从2019年9月4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沈少斌同意刘育忠借款本息分五期返还,即从2020年4月至2020年8月26日,每月的26日前返还本金3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如刘育忠未按期返还借款本息,沈少斌可就未返还的借款本息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寿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0-10-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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