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敖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123********2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722民初1972号 |
案号 |
(2020)内0722执7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敖刚、李锋华给付原告崔壮兴本息合计38000元(含诉讼费),此款于2019年12月10日前给付20000元,于2020年5月1日前给付18000元。二、如二被告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偿还原告本金30800元,自2018年7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按月利2分给付利息。三、案件受理费285元。由被告敖刚、李锋华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