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01********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302民初10027号 |
案号 |
(2020)皖1302执恢3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冻结被申请人曹君在金融机构的存款20万元,期限为1年;二、冻结被申请人曹爱生在金融机构的存款20万元,期限为1年;三、查封被申请人杨维生、被申请人郭琪、被申请人杨洋名下位于宿州市宿怀路与静园路交叉口综合楼(产权证号:201306348号、201306349号、201306350号、201306354号、201306355号)房产,期限为3年。上述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允许使用,但不准买卖、抵押、3变卖、转移等产权转移手续。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