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625********11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024民初278号 |
案号 |
(2020)桂1024执2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德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李健向原告任登秀偿还借款本金5000元。本案受理费50元,依法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李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30 |
发布时间 |
2020-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