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孔元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923********08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甘2923民初1190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0)甘2923执5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孔元明、刘盼偿还永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50000元,利息69668.64元,并承担自2018年4月24日起按年利率17.28%计算至实际还清贷款之日的利息;孔建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2297.5元由孔元明、刘盼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3-11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