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孔元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923********08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2923民初1190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0)甘2923执5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孔元明、刘盼偿还永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50000元,利息69668.64元,并承担自2018年4月24日起按年利率17.28%计算至实际还清贷款之日的利息;孔建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2297.5元由孔元明、刘盼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靖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3-11
发布时间
2020-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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