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3001********0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202民初4494号 |
案号 |
(2020)湘1202执21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刘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邹品仁借款620 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2%计算,计息自2018年6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黄湘溆对上述一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邹品仁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1 788元,由被告刘斌、黄湘溆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