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3001********0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1202民初4494号
案号
(2020)湘1202执21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刘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邹品仁借款620 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2%计算,计息自2018年6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黄湘溆对上述一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邹品仁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1 788元,由被告刘斌、黄湘溆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0-10-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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