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米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2********08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812民初3363号 |
案号 |
(2020)鲁0812执恢1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宁市兖州区大庆汽运有限责任公司、曹诗庆、孔令霞于2019年1月8日前偿还济宁市兖州区品智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6.5万元及利息70.49万元,利息从2014年8月8日第二次借款之日至2019年1月8日期间,以本金66.5万元为基数,按月息2分计算,本息合计136.99万元;二、如果济宁市兖州区大庆汽运有限责任公司、曹诗庆、孔令霞未按照上述约定的还款金额和还款时间还款,济宁市兖州区品智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有权要求继续追要借款利息,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息2分计算,从2019年1月9日起计算至偿清之日止;三、米建军对上述借款本金中的19万元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