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102********55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281民初11152号
案号
(2020)鲁0281执24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胶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青岛新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支付砂浆款106200元及以1062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424元,减半收取1212元,由被告赵丹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08
发布时间
2020-10-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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