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海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1********4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304民初6535号 |
案号 |
(2020)浙0304执27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瓯海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余海武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截止2017年11月14日的逾期利息6839.99元,另以借款本金8万元为基数,从2017年11月15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逾期利息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