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静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425********90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84民初2796号 |
案号 |
(2020)豫0184执40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孙静静自愿于2019年4月30日前向原告河南浩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借款75 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75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8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该期欠款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775元,减半收取888元,被告孙静静自愿负担,于2019年4月30日前向原告河南浩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