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静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425********904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184民初2796号
案号
(2020)豫0184执40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孙静静自愿于2019年4月30日前向原告河南浩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借款75 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75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8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该期欠款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775元,减半收取888元,被告孙静静自愿负担,于2019年4月30日前向原告河南浩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22
发布时间
2020-10-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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