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永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28********52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4)诸皇民初字第144号
案号
(2016)鲁0782执7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诸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倪树良、于中华共同赔偿原告宋炳辉各项损失共计232113.3元;二、被告刘永波、潍坊琳峰建筑安装装饰劳务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2-24
发布时间
2016-05-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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