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献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81********12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781民初514号 |
案号 |
(2020)豫0781执7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卫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卫辉市慷博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卫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20万元及罚息(罚息以12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1.25‰计算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被告卫辉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李献喜、李献平、张敏刚、范方方、任桂兰对上述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卫辉市慷博纺织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卫辉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李献喜、李献平、张敏刚、范方方、任桂兰承担保证责任后,均有权向被告卫辉市慷博纺织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卫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6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