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巩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822********34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22民初2889号
案号
(2020)鲁1322执25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郯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长县于2020年9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李思峰借款1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自2020年1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被告李廷县、巩丽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李长县、巩丽、李廷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郯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9-10
发布时间
2020-10-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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