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巩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822********34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2民初2889号 |
案号 |
(2020)鲁1322执25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长县于2020年9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李思峰借款1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自2020年1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被告李廷县、巩丽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李长县、巩丽、李廷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时间 |
2020-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