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421********3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422刑初92号
案号
(2020)豫0422执恢2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叶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秦松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18日起至2043年2月10日止。)二、撤销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2016)豫0421刑初62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刘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的缓刑部分。三、被告人刘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原判拘役五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5月29日起至2038年5月12日止。)四、被告人史亚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17日起至2033年2月12日止。)五、被告人臧克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3月11日起至2032年1月30日止。)六、被告人李子腾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2031年3月26日止。)七、被告人王显利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3月19日起至2031年2月9日止。)八、被告人魏海永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17日起至2030年2月12日止。)九、撤销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2017)豫0421刑初116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董军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缓刑部分。十、被告人董军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与原判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17日起至2028年3月3日止。)十一、被告人石二宾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30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17日起至2028年2月10日止。)十二、被告人闫三合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28日起至2028年1月21日止。)十三、被告人畅亚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17日起至2027年8月12日止。)十四、被告人刘炎波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5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止。)十五、被告人杜亮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17日起至2024年2月12日止。)十六、被告人赵挺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17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止。)十七、被告人刘乐展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17日起至2022年2月10日止。)十八、被告人曲会钦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17日起至2022年2月12日止。)十九、被告人杨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6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14日止。)二十、被告人杨贯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6月9日止。)二十一、撤销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04刑终189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秦劲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缓刑部分。二十二、被告人秦劲松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与原判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17日起至2020年10月21日止。)二十三、被告人肖培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17日起至2021年2月12日止。)二十四、被告人肖重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23日起至2019年5月22日止。)二十五、查封、扣押在案的涉案财产予以没收(附清单),上缴国库。二十六、被告人秦松峰、刘军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贾伟国经济损失共计8405.70元;被告人秦松峰、畅亚涛、杜亮、董军营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贾伟国经济损失共计8476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十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贾伟国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所判罚金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岳中华审 判 员 周国良审 判 员 孙向辉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孙傲楠张延召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叶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0-10-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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