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一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06********23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琼9002民初1798号 |
案号 |
(2020)琼9002执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原告琼海东展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陈一才共同确认,被告陈一才尚欠原告琼海东展贸易有限公司货款500232元和违约金50000元。二、被告陈一才同意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7月1日止每月10日前偿还货款50000元给原告琼海东展贸易有限公司,直至还清为止。三、原告琼海东展贸易有限公司同意被告陈一才派遣车辆至原告琼海东展贸易有限公司处运输原告琼海东展贸易有限公司的水泥,所产生的运费用于抵付被告陈一才当月应偿还的欠款。如果运费不足50000元,被告陈一才应当以现金方式补齐差额。四、如果被告陈一才在2020年7月1日前无法还清所欠货款500232元,则被告陈一才应当支付违约金50000元给原告琼海东展贸易有限公司,且剩余欠款按月利率2%自2019年7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计算利息。如果按时还清,则被告陈一才不需要支付上述违约金和利息。五、被告陈一才每月不足额偿还货款不得超过2次,否则原告琼海东展贸易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拖欠货款、违约金以及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六、在被告陈一才名下的车牌号琼c8f738车辆和车牌号琼c3a719车辆能够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被告陈一才应当协助原告琼海东展贸易有限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七、案件受理费4939元和保全费3021元,由被告陈一才承担(原告琼海东展贸易有限公司已经预缴,由被告陈一才直接支付给原告琼海东展贸易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