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薛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104********004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103民初12959号
案号
(2020)桂0123执1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被告程荣生、薛玲分五期向原告彭从军偿还借款本金912776元,并支付原告彭从军因本案支出的相关费用27000元(包含:律师费21000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1000元),其中,第一期于2019年8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66081.50元、支付27000元(包含:律师费21000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1000元),第二期于2020年8月31日前偿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隆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14
发布时间
2020-08-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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