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阳谷力达电线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92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502民初1354号 |
案号 |
(2020)鲁1502执23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申请人山东阳谷力达电线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5000000;二、限被申请人山东阳谷力达电线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自2019年2月3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三、被申请人山东阳谷力达电线有限公司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申请人因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损失10000元;四、申请人对阳谷县力升铜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规格型号为sylz-@8-12000的无氧铜杆上引连铸机1台等)折价或者骗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在抵押担保金额4622954元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五、被申请人阳谷鑫源食品有限公司、阳谷县力升铜业有限公司、郝继莹、梁素霞对上述第一、二、三款承担连带责任;六、被申请人阳谷鑫源食品有限公司、阳谷县力升铜业有限公司、郝继莹、梁素霞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申请人山东阳谷力达电线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2343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时间 |
2020-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郝继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21679220332H |
登记机关 |
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阳谷县大布乡郝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