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欧舒莱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5********063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91民初3640号 |
案号 |
(2021)皖0191执34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反诉被告)安徽瑞德医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欧舒莱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日签订的《委托生产合同》;二、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欧舒莱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安徽瑞德医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返还货款3709869.1元;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安徽瑞德医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欧舒莱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57578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安徽瑞德医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负担21099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欧舒莱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负担36479元。反诉案件受理费80940元,均由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欧舒莱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21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24MA3RNJ063M |
登记机关 |
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陈集镇G105与阳光路交叉口东500米路南(山东东阿东盛阿胶产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院内20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