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3********56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184民初8804号 |
案号 |
(2020)豫0184执恢6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旭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刘军伟借款50万元及利息(按月息2%自2017年10月17日起计付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8897元,财产保全费3270元,公告费580元,共计12747元,由被告王旭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时间 |
2020-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