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526********52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1526民初2282号
案号
(2020)鲁1526执恢3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高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蒋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赵平义13 000 元以及以本金13 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2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5元,公告费260元,共计385元,由被告蒋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高唐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8-26
发布时间
2020-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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