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4********1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324民初2742号
案号
(2020)浙0324执31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永嘉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宇同意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永嘉县顺通汽车租赁服务部(普通合伙)款项 4000 元(其中包括租金 2600 元、 配汽车钥匙费 300 元、垫付款 100 元、 违约金 10003元);^~^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如被告杨宇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自被告逾期之日起就款项 3000 元(其中包括租金2600 元、 配汽车钥匙费 300 元、 垫付款 100 元)(履行时扣除调解后已支付的款项)及违约金(2020 年 6 月 14 日前的违约金 1000元,以租金 2600 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2%从 2020 年 6 月 15 日起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原、 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本案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永嘉县顺通汽车租赁服务部(普通合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9-14
发布时间
2020-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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