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523********2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523民初311号 |
案号 |
(2020)豫1523执4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邵华欠原告岑慧翔2017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13日的房租7000元及2018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3日的房租2.5万元,共计3.2万元,定于2019年3月14日前支付1万元,2019年7月31日前付清余下2.2万元;二、如被告邵华未能在2019年11月14日按期支付2019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14日房租(房租标准仍按双方原合同约定),则原告岑慧翔有权解除与被告邵华的房租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邵华搬出租赁房屋的同时保留基本装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时间 |
2020-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