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振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9********0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523民初1888号 |
案号 |
(2020)豫1523执4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汪振刚所欠原告河南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0万元及利息(利息数额以河南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清偿结算系统为准),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一次性执行完毕,被告胡长顺、刘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19 |
发布时间 |
2020-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