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食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59P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11民初195号 |
案号 |
(2019)粤0111执38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食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沈小清退还押金27000元;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食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沈小清退还10天租金3000元、排污费5000元;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食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沈小清赔偿装修费16750元、律师费4000元;四、驳回原告沈小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11.8元,由原告沈小清负担472.8元,由被告广州食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39元。财产保全费1045元,由被告广州食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10 |
发布时间 |
2019-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粤0111执387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10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575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晋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9PJ002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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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4903,4904房(仅限办公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