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食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59PJ****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111民初195号
案号
(2019)粤0111执38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食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沈小清退还押金27000元;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食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沈小清退还10天租金3000元、排污费5000元;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食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沈小清赔偿装修费16750元、律师费4000元;四、驳回原告沈小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11.8元,由原告沈小清负担472.8元,由被告广州食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39元。财产保全费1045元,由被告广州食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4-10
发布时间
2019-05-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粤0111执3870号
立案日期
2019-04-10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575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晋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PJ0026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4903,4904房(仅限办公用途)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