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景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4********00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123民初1793号 |
案号 |
(2020)黔0123执6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雷明选、罗景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20 日内偿还原告凌莉借款 70000.00 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550.00 元,减半收取计 775.00 元,由被告雷明选、罗景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5-22 |
发布时间 |
2020-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