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利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330********1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330民初771号 |
案号 |
(2020)桂0330执3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利京向原告李喜发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法医鉴定费风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5166.0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